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方法

发布时间:2019/10/6 13:28:07 来源:广东大牛考教师
导读:幼儿园教师在孩子的幼年成长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。为约束幼儿园教师的行为举止,进而保障学前教育的质量,教育部发布了《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。

幼儿园教师在孩子的幼年成长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。为了约束幼儿园教师的行为举止,进而保障学前教育的质量,教育部发布了《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,下面广东教师资格证考试网为大家说明文件中主要的处理方法。


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方法


一、警告和记过处分:公办幼儿园教师由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,幼儿园主管部门决定。民办幼儿园教师由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,幼儿园举办者做出决定,并报主管部门备案。


二、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:公办幼儿园由教师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,幼儿园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。民办幼儿园教师由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,幼儿园举办者做出决定,并报主管部门备案。


三、开除处分: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由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,幼儿园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。未纳入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幼儿园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,报主管部门备案。民办幼儿园教师由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,幼儿园举办者做出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,报主管部门备案。


四、给予批评教育、诫勉谈话、责令检查、通报批评,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、职务晋升、职称评定、岗位聘用、工资晋级、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:按照管理权限,由教师所在幼儿园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。


以上便是针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幼儿园教师的几种处理方法,希望广大幼师能够严于律己,不负初心。如果小伙伴们希望了解更多幼师资讯,欢迎点击下方在线老师按钮进行一对一咨询!